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相关行业 >  冶金 >  正文
《煤炭行政处罚办法》4月1日起施行
阅读数:19 发布时间:2024-03-31 09:06:00 来源:我的钢铁 相关关键字: 相关行业   冶金 打印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布《煤炭行政处罚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办法》强调,行政处罚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对依法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其他煤炭行政处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责任编辑:admin)
分享到:
相关推荐: 价格行情 行业动态 专家论谈 国内要闻
尊重合法版权,反对侵权盗版。若本网有部分文字、摄影作品侵害到您的权益,我们深感抱歉,并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核对,我们收到邮件后会第一时间与您取得联系寻求解决方案。
我们的邮箱是:1832405691@qq.com 欢迎您的来信!
 
热门资讯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