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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及会商结果,11月16日起,受冷空气影响,开封市大气空气质量扩散条件逐步好转,以良为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汴政办【2023】3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11月16日15时起解除全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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