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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展复工复产阶段全省安全执法检查
阅读数:33 发布时间:2020-02-14 10:15:00 来源:我的钢铁 相关关键字: 要 闻   时 政 打印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正常开工开业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0〕4号)精神,日前,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近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决定在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组织省市县三级执法力量开展安全执法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自2月11日起至3月下旬,主要检查对象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金属冶炼企业,涉爆粉尘等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同时向煤矿、交通运输、住建、消防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发出提醒函,提出对复工复产企业要高度重视,夯实责任,加强监管,组织开展好相关领域复工复产阶段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此次执法检查重点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及规章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风险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应急物资及装备情况等内容。同时检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确定的本辖区检查企业名单及分工方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落实情况;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执法”线上执法情况。

执法检查采用异地执法、专家服务+执法等形式开展,实行分级执法原则。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督导各地执法检查工作,具体负责重点监管企业的执法检查,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局负责除省厅执法检查范围内的其他企业执法检查。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对正在运行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执法检查中要提供安全技术指导,开展服务型执法,对于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各地要组织专家服务组跟踪指导整改,及时安排验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恢复生产。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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