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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相关要求,“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现将酒钢集团“炼铁厂2号高炉优化升级及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和调试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酒钢集团于2024年委托甘肃立新绿融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炼铁厂2号高炉优化升级及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5年10月21日取得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的批复文件(甘环审[2025]62号)。 本项目主要包括:矿槽供料系统(含酸返、碱返矿输送系统)、高炉上料系统、高炉本体、炉顶系统(含均压煤气回收系统)、净化粗煤气系统、渣处理系统、出铁场系统、热风炉系统、除尘系统(矿槽、地沟和出铁场),铁水产能113.4万吨/年。 (1)废气:矿焦槽及上料系统产尘点含尘废气经滤筒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5m高烟囱排放(DA067);地沟(槽下+返矿转运)、转运站等产尘点含尘废气经滤筒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45m高烟囱排放(DA072);出铁场废气及炉顶装料等产尘部位产生的烟尘经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50m高烟囱排放(DA071);热风炉废气经纳米活性钙固定床干法脱硫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43m高烟囱排放(DA073);炉顶均压放散煤气经炉顶旋风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送入净煤气管网回收利用,不外排;高炉煤气经重力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送全厂煤气管网回收利用,不外排。改建工程共设置4根排气筒(不新增)。矿焦槽受料口全封闭,地沟皮带头罩进料口设置密封挡皮,出铁口区域采用钢结构整体式封闭罩进行封闭。 (2)废水:废水主要为联合软水密闭循环排水、净环水系统排水,其中联合软水密闭循环系统排水返回到软水泵房,经过二次冷却再循环使用,不外排;净环水系统排水通过生产废水管网排至酒钢中水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固废: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7种,其中,粗煤气重力除尘灰、环集烟气除尘灰通过吸排密闭罐车送酒钢烧结系统配料再利用;干法煤气布袋除尘灰采用密闭气力输送至密闭罐车外运,由甘肃润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高炉渣、废布袋由甘肃润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和处置;废耐火材料由甘肃酒钢集团科力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处置;热风炉脱硫灰更换时交由烟气脱硫纳米活性钙脱硫剂供应厂商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在你公司冶金厂现有危废贮存库暂存后,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酒钢本部冶金厂区统一收集处置。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成,可以开展下一阶段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二、环保设施竣工时间和调试起止日期 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于2025年11月10日全部竣工,于2025年11月13日调试运行。 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11月13日至2026年1月12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工程及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 四、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用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五、建设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937-6718262联系人:张工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酒钢冶金厂区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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