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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修订版发布 删除事故责任免赔率
阅读数:303 发布时间:2020-08-25 17:20:00 来源:我的钢铁 相关关键字: 相关行业   汽摩 打印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中国银保监会的指导下,启动了《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2014版)》(以下简称“现行条款”)修订工作,现已形成《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2020版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商业车险条款修订的成果主要与五方面,一是理顺主险和附加险责任。修订版条款的机动车损失保险在现有责任基础上,进行了大幅增加,如: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还开发了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险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二是减少责任免除。修订版条款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如: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等。至此我国车险产品基本覆盖了地震、台风、洪水等主要巨灾风险。

三是删除事故责任免赔率。修订款条款取消了现有条款中机动车事故责任免赔率,使得消费者保障更充分,有利于减少理赔纠纷。

四是丰富商车险产品。修订款条款开发了驾乘人员意外险条款,与现有车上人员责任险相互融合,既解决了驾驶人、被保险人自身人身安全保障,又保证了被保险人和驾驶人对于车上人员的赔偿责任。还设计了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两个减费附加险,给消费者更多的选择权。

五是增加服务场景。针对消费者日常使用车辆场景,修订款条款制定了增值服务附加险条款,融合车生活产业链条,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用车保障。

六是规范条款表述。修订版条款重新定义了名词释义,优化了条款表述,使条款内容更严谨,便于消费者理解。

全文如下:

关于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2020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车险综合改革有关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精神,深化车险市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中国银保监会的指导下,启动了《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2014版)》修订工作,组织行业力量在广泛开展调研,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修订完成了《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2020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请将意见发送至:yangdaming@iachina.cn。

二、通过信函方式的请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鑫茂大厦北楼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邮政编码: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2020版)征求意见反馈”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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