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发改委公告,依据河北省相关文件要求,对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停止执行差别化电价。涉及企业包括河北新武安钢铁集团文安钢铁有限公司、河北兴华钢铁有限公司。自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停止执行,若国家出台新政策则按国家政策执行。
| 阅读数:6 | 发布时间:2026-09-23 10:02:00 | 来源:我的钢铁 | 相关关键字: 要 闻 时 政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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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钢铁企业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价〔2023〕1081号)文件要求,对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停止执行差别化电价,现公告如下: 一、停止执行差别化电价企业名单 河北新武安钢铁集团文安钢铁有限公司、河北兴华钢铁有限公司。 二、停止执行时间 自2026年10月1日起停止执行差别化电价。如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17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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