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数:7 | 发布时间:2026-09-14 11:18:00 | 来源:我的钢铁 | 相关关键字: 要 闻 时 政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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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的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4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粗钢产量压减不严不实。安阳市钢铁、焦化产能分别为1755万吨、920万吨,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占全市总量的近50%。第二轮督察将安阳市压减焦化产能不力作为典型案例通报,河南省整改方案明确到2025年安阳市焦钢比达到0.4左右,至此次督察时焦钢比仍为0.52,调整进展缓慢。河南省近三年下达安阳钢铁公司的粗钢产量均要求应控制在754.4万吨以内。督察发现,该公司虚造产量账目虚假上报,2021年、2022年上报粗钢产量均为754.4万吨,实际分别为923.7万吨、837.6万吨,2023年1月至11月粗钢产量已达972.8万吨,超年控目标28.9%。安阳市新普钢铁公司、汇鑫特钢公司2022年实际钢铁产量也分别超年控目标18.9%、22.1%。当地发展改革等部门对此工作不力。 二、整改措施 省发展改革委:严格落实粗钢产量压减任务,引导钢铁企业摒弃以量取胜的粗放发展方式,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三、整改完成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严格落实《河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一是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制定并由省政府印发出台《河南省钢铁产业提质升级行动计划》,引导钢铁企业摈弃以量取胜的粗放发展方式,推动我省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对我省钢铁企业粗钢产量按月调度,对于落实产量调控任务不到位的地市、企业,及时进行督导。河南省2024年和2025年粗钢产量分别为2762.11万吨、2640.22万吨,均完成国家下达的粗钢产量调控目标。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8日,共5个工作日)向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联系人:王领然 联系电话:0371-69691515 电子邮箱:gongyechu@126.com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14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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