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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提升重点行业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协同推动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产业结构与大气污染防治实际,我厅制定了《河南省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河南省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重点行业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协同推动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产业结构与大气污染防治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要求,以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聚焦火电、垃圾发电、钢铁、焦化、水泥熟料、电解铝、氧化铝、平板玻璃、煤制氮肥、汽车整车制造等10个重点行业,对标国内领先行业一流治理水平,坚持分类施策、梯次推进、严格评定、动态管理,以提升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为路径,以科技创新、政策创新、机制创新为支撑,综合运用市场、法律、政策、管理、技术、金融等手段,以绩效创 A 为引领,实现污染减排与行业高质量发展双赢。 (二)工作原则 统筹协同,梯次推进。以环保绩效等级提升为导向,明确先进技术路线和规范化管理要求,分区域、分类型、分阶段开展培育帮扶,推动企业全流程、全环节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坚持省级统筹、市县推进、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严格标准,动态管理。强化全要素审核、全过程管控、全链条责任落实,健全绩效分级动态调整机制,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治理投入,实行环保绩效等级提升动态调整。政策支持,激发潜力。统筹要素保障、审批优化、财政奖补、技术服务、绿色金融等支持措施,充分调动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各方积极性,强化政策激励与指导服务。标杆引领,提质升级。鼓励重点企业先行争创A+级企业,择优遴选采用国际领先技术、稳定运行两年以上、减污降碳成效突出的卓越级企业,打造行业示范,推广先进模式,带动全行业提质升级。 (三)工作目标 利用 3 年时间,推动火电、垃圾发电、钢铁、焦化、水泥熟料、电解铝、氧化铝、平板玻璃、煤制氮肥、汽车整车制造等 10 个重点行业全面实现环保绩效创A,新建涉气项目按照A级标准建设实施,带动其他行业环保绩效水平稳步提升。2026 年,城市建成区内重点行业企业力争完成创A,新增A 级企业 100 家以上。 2027 年,新增 A 级企业 100 家以上,从A级企业遴选一批行业 A+级企业。 2028 年,全面完成 10 个重点行业创A任务,实现应创尽创、稳定达标运行。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统筹谋划。各省辖市(区)全面摸排重点行业 企业治理现状,建立全省统一绩效分级管理台账,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创 A 提升方案。将创A 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实行挂图作战、倒排工期、闭环推进、销号管理。 (二)深化技术帮扶。制定火电、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绩效分级技术指南,完善绩效分级管理实施细则,出台支持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 A 若干政策措施。建立省级绩效评级专家库,开展现场帮扶、技术培训、审核评定。遴选A+级标杆,发布可行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组织现场观摩、线上答疑、VR示范等多元帮扶活动。 (三)健全政策激励。新建、改建、扩建涉气项目原则上达到 A 级绩效水平;针对创 A 企业的超低排放改造和重点设施深度治理项目,以及不新增用地、不增加排污量的创A技改项目,依法依规加快审批。A 级企业优先纳入执法正面清单,除有明确违法线索或生态环境部交办问题外,实行“无打扰监管”。支持创 A 企业环保技改、尾气治理等项目纳入中央和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范围。 (四)落实差异化管控。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A级企业实施自主减排,B 级企业适度采取减排措施,C级及以下企业加大减排力度。对装备落后、拒不开展环保绩效提升的企业,纳入秋冬季季节性生产调控。 (五)持续培育帮扶。各省辖市(区)整合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专业力量,组建创A 工作专班,制定“一企一 策”创 A 工作方案,开展政策宣讲、技术会诊、难题破解。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结合生产工序、产品和产排污环节,放大标杆引领示范效应,构建全过程、常态化培育机制。 (六)规范评级管理。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度考核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A 级企业培育、问题整改等情况。加强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监督管理,对成效突出的予以激励,对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常态化开展绩效分级“回头看”,紧盯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突出问题闭环整改。 三、企业创 A 实施路径 (一)基本要求 有组织排放:采用行业最优可行技术路线,主要污染物一年内稳定达到 A 级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管控:实现全密闭、全收集、全治理,现场管理规范,管控成效可核查、可辨识。清洁运输:安装移动源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并联网,实时传输数据,建立台账,视频监控覆盖所有厂区出入口且保存完整规范。规范管理运输车辆、厂内运输车辆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装卸作业闭环管理,排放阶段符合清洁运输比例要求。监测监控:数据采集、运行维护、定期校验、台账记录全过程闭环管理,严禁监测数据造假。环境管理:企业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近一年内无重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无恶意环境违法行为,无造成严重不良社 会影响的环境行政处罚。 (二)评定流程 企业自评:对照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技术指南指标要求,开展全流程自查与评估,形成问题清单及整改方案。提升改造:按照“一企一策”实施方案和整改措施,对生产装备水平、污染治理设施、无组织管控、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清洁运输方式等进行提标改造。自主申报:通过“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222.143.24.250:8208/Login/Index)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平台全年开放。 审核评定:实行县级初审、市级审核、省级评定的工作流程,经市级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省级开展资料审核、部门联审、现场核查、专家复核、公示公告等程序。动态管理:A 级企业每 5 年开展一次复核,对不符合A级指标要求的,及时予以降级处理。 (三)最优技术路线 1. 火电行业 颗粒物:高效电除尘、袋式/电袋复合除尘,配套低低温、湿式、覆膜滤料、脉冲清灰等技术,颗粒物浓度不高于5毫克/立方米。 二氧化硫:石灰/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采用复合塔、pH分区技术,效率需达到 95%以上或二氧化硫浓度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 氮氧化物:低氮燃烧+SCR/SNCR-SCR,全负荷脱硝、精准喷氨,采用尿素作脱硝剂的需配置水解蒸氨装置,效率需达到 90%以上或氮氧化物浓度不高于30 毫克/立方米。无组织管控:全封闭卸料、皮带气流负压除尘。节能降碳:汽轮机通流改造、低压缸零出力、余热回收利用、干式抽真空系统改造。 2. 垃圾发电行业 颗粒物:高效覆膜袋式除尘,配套气流均布、低压脉冲、离线清灰等设施。 酸性气体:以半干法+干法为主,鼓励增加湿法深度净化工艺,综合去除率不低于 99%。氮氧化物:SNCR+SCR 联合脱硝,催化剂≥2 层并备用1层,采用尿素作脱硝剂的需配置水解蒸氨装置。二噁英/重金属:3T+E 控制+活性炭喷射吸附。恶臭:负压收集焚烧,储池负压≤-30Pa,活性炭除臭装置备用。 3. 钢铁行业 颗粒物:电除尘、袋(滤筒)除尘、电袋复合除尘等高效治理措施或组合工艺,滤袋需采用聚四氟乙烯微孔覆膜滤料、超细纤维多梯度面层滤料等高效覆膜滤袋。硫污染:高浓度采用石灰石/石灰-石膏法工艺、CFB半干法脱硫除尘一体化,低浓度采用钙基超细粉脱硫、SDS脱硫工艺、固定床脱硫。鼓励高炉煤气精脱硫。 氮氧化物:SCR 中低温/中高温脱硝、活性焦一体化。一氧化碳:煤气零放散、烧结烟气循环利用、智能燃烧、煤气反吹、炉顶均压放散回收技术等工艺。节能降碳:洁净钢冶炼、超厚料层烧结、余热回收、节能石灰窑。 4. 焦化行业 颗粒物:干式地面袋除尘,过滤风速≤0.8m/min,排放浓度稳定≤10mg/m³。 二氧化硫:钙基干法/半干法、SDA 旋转喷雾脱硫、干熄焦烟气脱硫。 氮氧化物:SCR 脱硝、活性焦一体化、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设置备用治理设施。 VOCs:无氧负压回收、有氧燃烧回配、生物氧化处理(酚氰废水处理站)、上升管自动点火。 5. 水泥熟料行业 颗粒物:全工序高效袋式除尘,配置脉冲清灰设施,采用高效覆膜滤料。 二氧化硫:碱性氛围自脱硫为主,高硫工况配套干法复合脱硫。 氮氧化物:低氮燃烧+分级燃烧+SNCR+SCR组合工艺,实现超低排放、低氨逃逸。 6. 电解铝行业 颗粒物:高效覆膜布袋/金属滤袋除尘,排放浓度稳定 ≤5mg/m³。 氟化物:活性氧化铝干法吸附,载氟氧化铝回用。二氧化硫:石灰石-石膏法、小苏打干法、活性焦一体化。氮氧化物:低温 SCR 脱硝,布置于废气净化后,避免催化剂中毒。 7. 氧化铝行业 颗粒物:高效覆膜布袋/金属滤袋除尘、电袋复合除尘,排放浓度稳定≤10mg/m³。 二氧化硫:石灰石-石膏法、超细液滴湿法脱硫,效率≥99%。氮氧化物:SNCR+SCR 双级脱硝、低温SCR脱硝,配置低氮燃烧装置。 8. 平板玻璃行业 颗粒物:袋除尘、电除尘,湿式电除尘(脱硫后协同脱除SO₃、微细尘)。 二氧化硫:NID 半干法、SDS 钠基/钙基干法、石灰石-石膏法。 氮氧化物:低氮燃烧+SCR、触媒陶瓷滤管一体化。 9. 煤制氮肥行业 颗粒物:锅炉废气采用布袋除尘、电袋复合除尘,配套高效覆膜滤袋;造粒塔废气采用水吸收、袋除尘。二氧化硫:氨法、克劳斯硫回收、石灰石-石膏法。氮氧化物:SNCR+SCR、中低温SCR,配置低氮燃烧设施。氨气:稀硫酸吸收、两级水吸收,吸收水回用。 VOCs:沸石/活性炭浓缩后RTO 焚烧、直接RTO焚烧。 10. 汽车整车制造行业 VOCs:沸石转轮+RTO、高浓废气直燃RTO、活性炭吸附及脱附再生(调漆间、清洗间及危废间等低浓度废气)。颗粒物:涂装工序采用干式过滤漆雾,焊接/打磨工序采用滤筒/袋除尘。 硫/氮氧化物:天然气+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无需末端治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发改、工信、财政、交通、金融监管等部门会商机制,统筹落实差别化电价、绿色金融、专项资金等政策。省、市、县三级设立创A工作专班,细化实施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实行闭环推进。 (二)规范审核评定。省级统筹开展A级企业评定,市级逐家企业开展现场帮扶指导。建立全省绩效分级管理台账,对接全国绩效分级管理平台,实现等级公示、信息查询、动态降级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A 级企业自评定之日起每满5年至少开展一次复核。 (三)严格执法监管。强化A 级企业监督管理,对定期复核、日常监管、举报核查中发现企业不符合绩效指标要求或存在数据造假、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偷排直排等恶意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处理,取消相关激励政策,并依法依规降低环境信用评价等级,实施联合惩戒。 (四)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现场帮扶、直播培训等多种形式,宣传解读创A政策和激励措施,发布创 A 典型案例,营造企业主动创A、行业竞相提升、全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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