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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提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函》(陕重污染天气办〔2020〕2号),经省空气质量预报中心与省气象台1月8日14时会商:2020年1月9日至15日,关中地区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大气扩散条件持续转差,将出现一次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9日至12日,关中地区受高湿、静稳条件影响,利于污染物生成和累积,空气质量持续转差。预计,9日,空气质量以轻至中度污染为主;10日,空气质量以中至重度污染为主;11日至12日,空气质量以重度污染为主。13日,关中地区受较强偏东风影响,大气扩散条件较有利。预计,空气质量以中度污染为主,西部地区可能出现重度污染。14日至15日,关中地区受低压倒槽影响,扩散条件再次转差,空气质量以中至重度污染为主。经铜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月8日18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9日18:00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响应范围为全市范围。 铜川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①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②中小学幼儿园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③卫生部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每日向社会公布全市医疗救治力量及接诊情况,有序指导市民就医,提高全市医疗接诊效率。 (2)建议性减排措施:①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②交通部门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鼓励市民绿色出行。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①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低速汽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混凝土运输等车辆的禁行工作;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货车禁止上路行驶;做好限行区域内20%社会车辆的限行管控工作,特种车辆除外;同时实施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措施。当紧急启动应急响应时,当天不采取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②住建、城市管理、交通、水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市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③住建部门督导全市两类企业停止生产。④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纳入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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